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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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農地管理及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公有地管理等相關業務。 2.辦理農舍、農業設施、農地變更申請案件審查及農地違規處理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 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於114年4月7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4月7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為116年4月,如留職停薪人員期滿或提前回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劉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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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農地管理及農地資源空間規劃、公有地管理等相關業務。 2.辦理農舍、農業設施、農地變更申請案件審查及農地違規處理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雙軌制,請依下列方式擇一應徵: (一) 採通訊報名: 請檢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並親自簽名)。2.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於114年4月7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農業局人事室收(114年4月7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 二、報名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為116年4月,如留職停薪人員期滿或提前回職則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薪資待遇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算,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勞退等其他個人自付費用)。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府網站。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486 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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