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助理員
| 公告日 | 114/03/2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5 ~ 114/03/3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 |
| 職稱 | 助理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內政部秘書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 |
| 工作內容 | 1.辦公廳舍之維護修繕及管理(含水、電、空調冷氣、消防、消毒、公共設施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活動配合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 3.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秘書處助理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3565372(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陳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助理員
113/12/13~113/12/27
|
公告日期
114/03/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5 ~ 114/03/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公廳舍之維護修繕及管理(含水、電、空調冷氣、消防、消毒、公共設施等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或活動配合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聯絡方式
1.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 3.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秘書處助理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23565372(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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