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道路養護工(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26
刊登起迄日 114/03/26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道路養護工(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
工作內容 1. 道路養護(電子收費申訴、強制執行)相關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4.公部門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道路養護工」。 (二)報名地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業務科沈先生收,聯絡電話:(02) 27936555轉2406。 (三)收件截止日:114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本職月薪新臺幣28,590元以上。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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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6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道路養護工(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道路養護(電子收費申訴、強制執行)相關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繳付證件: 1.履歷表(參照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譯本,並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應徵者為男性者適用)。 4.公部門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請依序裝訂成冊置入信封後密封,以掛號交寄(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道路養護工」。 (二)報名地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193巷12號)業務科沈先生收,聯絡電話:(02) 27936555轉2406。 (三)收件截止日:114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本職月薪新臺幣28,59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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