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
A個案管理人員

公告日 114/03/27
刊登起迄日 114/03/26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
職稱 A個案管理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1號)
工作內容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專任個案管理人員: 1.社區個案評估擬定照護計畫、個案照護計畫執行成效追蹤評值及個案管理。 2.與長照中心、服務單位及個案、家屬進行個案照護計畫溝通協調。 3.長照2.0相關資訊宣導及協助個案、家屬社會資源連結與聯繫作業服務。
資格條件 1.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者:(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具專業執照如: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與營養師等醫事人員執照)、社會工作師。(2)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具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者:(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2)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具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者:(1)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2)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3)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4.具個案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且有良好溝通能力、耐心且能配合團隊合作。 5.具有「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管人員專業課程訓練」合格者。 6.具長照訓練證明尤佳(如長照level 1證明)。 7.熟悉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運用。 8.具機車或汽車駕照,且能自備機車或汽車交通工具。
聯絡方式 練護理長 02-24972132轉2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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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6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瑞芳區衛生所

職稱

A個案管理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專任個案管理人員: 1.社區個案評估擬定照護計畫、個案照護計畫執行成效追蹤評值及個案管理。 2.與長照中心、服務單位及個案、家屬進行個案照護計畫溝通協調。 3.長照2.0相關資訊宣導及協助個案、家屬社會資源連結與聯繫作業服務。

資格條件

1.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者:(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具專業執照如:護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與營養師等醫事人員執照)、社會工作師。(2)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具二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者:(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2)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具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者:(1)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2)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3)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4.具個案管理相關經驗者尤佳,且有良好溝通能力、耐心且能配合團隊合作。 5.具有「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管人員專業課程訓練」合格者。 6.具長照訓練證明尤佳(如長照level 1證明)。 7.熟悉電腦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運用。 8.具機車或汽車駕照,且能自備機車或汽車交通工具。

聯絡方式

練護理長 02-24972132轉2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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