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
組員
公告日 | 114/03/27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6 ~ 114/04/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巿榮總東路1號(人事室),並應業務需要至龍泉分院服務。 |
工作內容 |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3.銓審: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5月1日,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相關經歷或特殊表現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甄選程序:(1)面試100%。(2)面試成績未達七十分,不予錄取。 5.聯絡電話:08-7557885轉81102聯絡人:張專員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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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6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
職稱
組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3.銓審: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4.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係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4年5月1日,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相關經歷或特殊表現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甄選程序:(1)面試100%。(2)面試成績未達七十分,不予錄取。 5.聯絡電話:08-7557885轉81102聯絡人:張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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