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3/27
刊登起迄日 114/03/26 ~ 114/04/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市建國路29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檔案管理業務。 二、協助收文、發文及用印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附註:檔案管理除需電腦操作辦理歸檔、調檔外,須將檔案及附件(有可能為箱)搬上檔案架及整理檔案室。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四、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 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4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人事室收(地址:90093屏東市建國路29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或掃瞄成PDF檔以電子郵件寄[email protected]後以電話確認,聯絡電話08-7745508,本案承辦人 賴慈瑾。 2.應徵人員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新臺幣31,450元。 5.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之續僱,依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機關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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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6 ~ 114/04/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檔案管理業務。 二、協助收文、發文及用印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附註:檔案管理除需電腦操作辦理歸檔、調檔外,須將檔案及附件(有可能為箱)搬上檔案架及整理檔案室。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四、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 五、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4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分署人事室收(地址:90093屏東市建國路291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或掃瞄成PDF檔以電子郵件寄[email protected]後以電話確認,聯絡電話08-7745508,本案承辦人 賴慈瑾。 2.應徵人員初審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足額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每月薪資:新臺幣31,450元。 5.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之續僱,依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機關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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