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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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
職稱 |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聘人員報酬薪點六等312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2120元)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 |
工作內容 | 1.公共衛生業務。2.醫療保健門診工作。3.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2.領有護理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3800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陳護理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812134轉6321或6317(陳護理長或人事林先生)。三、本職缺為護理師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114年1月8日止(年度開始須重新訂立聘用契約書),另本職缺將視護理師於請假期間結束後是否接續辦理留職停薪之情形,再辦理改聘或續聘相關作業;約聘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護理師職代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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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衛生所
職稱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聘人員報酬薪點六等312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42120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公共衛生業務。2.醫療保健門診工作。3. 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2.領有護理師證書。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22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38007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陳護理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6812134轉6321或6317(陳護理長或人事林先生)。三、本職缺為護理師請假期間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限: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114年1月8日止(年度開始須重新訂立聘用契約書),另本職缺將視護理師於請假期間結束後是否接續辦理留職停薪之情形,再辦理改聘或續聘相關作業;約聘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均無條件解聘。(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護理師職代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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