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27
刊登起迄日 114/03/26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本署中區分署雲林辦事處(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73號)
工作內容 (一)國有非公用財產租賃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符合國籍法第20條、無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三)應附證件: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聯絡方式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雲林辦事處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並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正取名額各1名外,得增列後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三)報名地址、聯絡電話: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73號,05-5323295轉200(蔡股長)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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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6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國有非公用財產租賃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符合國籍法第20條、無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三)應附證件: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

聯絡方式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雲林辦事處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並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正取名額各1名外,得增列後補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三)報名地址、聯絡電話: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73號,05-5323295轉200(蔡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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