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技佐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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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建築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義竹鄉仁里村389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本職缺有特別遴用限制,須符合建築法第34條規定資格(須符合大專建築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為限)。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儲存,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聯絡人(05)3413517賴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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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無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本職缺有特別遴用限制,須符合建築法第34條規定資格(須符合大專建築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者為限)。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My 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儲存,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再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三)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聯絡人(05)3413517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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