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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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 |
工作內容 | 1.經建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業務詳述:規劃、設計、施監工、測量、檢測及查估工程管理及督導工作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建築、土木、水利工程類科畢業尤佳)。 2.需具辦理工程業務相關經驗。 3.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
聯絡方式 |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一日(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四等250薪點,新台幣33,750元(每月)。 3.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紙張影印裝訂,於114年4月7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新竹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劉小姐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經建課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4.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得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03-5218231分機170、171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11~114/03/20
|
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經建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業務詳述:規劃、設計、施監工、測量、檢測及查估工程管理及督導工作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建築、土木、水利工程類科畢業尤佳)。 2.需具辦理工程業務相關經驗。 3.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一日(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四等250薪點,新台幣33,750元(每月)。 3.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紙張影印裝訂,於114年4月7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新竹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劉小姐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經建課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4.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得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03-5218231分機170、17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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