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3/27
刊登起迄日 114/03/27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本分署(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自辦在職訓練業務。 (二) 辦理接受各界委託訓練業務。 (三) 辦理專業外聘師資。 (四) 協辦職前訓練課程。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之前1日止。 二、薪資標準:以25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3,750元)。 三、應徵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24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自辦訓練科技佐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視同無工作經驗)。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約僱人員(自辦訓練科技佐職務代理人)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自辦訓練科技佐職務代理人) (姓名:○○○)簡歷表」。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本案正取1名,得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如有工作內容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261自辦訓練科吳小姐;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分機1734人事室曾先生。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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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4/03/13~1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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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2/24~1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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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自辦在職訓練業務。 (二) 辦理接受各界委託訓練業務。 (三) 辦理專業外聘師資。 (四) 協辦職前訓練課程。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 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之前1日止。 二、薪資標準:以25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3,750元)。 三、應徵方式 (一)請於114年3月24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自辦訓練科技佐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2.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或工作證明書面資料未載明「職稱」及「工作內容」者,視同無工作經驗)。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公務人員履歷表(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並經本人簽名)。 (二)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約僱人員(自辦訓練科技佐職務代理人)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自辦訓練科技佐職務代理人) (姓名:○○○)簡歷表」。 (三)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附足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本案正取1名,得視成績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如有工作內容方面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261自辦訓練科吳小姐;如有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洽分機1734人事室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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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3/13~1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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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2/24~1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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