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
幹事
公告日 | 11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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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105039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300號) |
工作內容 | (一) 檢查教室日誌。 (二) 教師缺補課通知及統計。 (三) 第八節課後學習活動暨寒暑假學藝活動調查彙整、鐘點費、加班費、巡堂費、教師請假、出缺席及兼代課鐘點費統計及造冊。 (四) 教研會資料彙整及準備、研習活動及核發研習時數。 (五) 作業檢查及其獎懲名單之統計彙整。 (六) 寒暑假作業優良獎勵統計彙整、獎狀繕打及發放。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 須配合學校需要,優先輪調總務處組長職務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 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並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 (四) 具有學校總務處各組組長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具有優先輪調本校總務處組長職務意願者。 (六)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檢具文件及聯絡方式):請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於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現職人員: (一) 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容量限制10MB)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 報名表(請自行附上相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 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8.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無則免附) 9. 專長證明: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政府採購研習、訓練、經驗等證明(無則免附)。 10. 具結書 ●非現職人員:請檢附上述(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履歷自傳,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逕傳E-Mail:[email protected],並請以電話確認本校業已收受資料(人事室電話:02-87717890#213李小姐) (三) 履歷資料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時間及方式: (一)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依相關工作經驗、電腦操作能力及歷年考績等考量擇優參加甄選名單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班後於本校網站(https://www.thjh.tp.edu.tw/)公告,不另行通知。 (二) 甄選日期、時間:請應試者於1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前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上午9時開始甄試,逾時者視同放棄,面試順序依報名收件編號依序進行面試。 (三) 甄選方式:口試,包括表逹能力及工作熱忱、對擬任職務熟悉度(公務基本知能)、溝通協調能力、儀容舉止及禮節及其他(人格特質)。 (四) 參加甄選人員如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得予以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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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檢查教室日誌。 (二) 教師缺補課通知及統計。 (三) 第八節課後學習活動暨寒暑假學藝活動調查彙整、鐘點費、加班費、巡堂費、教師請假、出缺席及兼代課鐘點費統計及造冊。 (四) 教研會資料彙整及準備、研習活動及核發研習時數。 (五) 作業檢查及其獎懲名單之統計彙整。 (六) 寒暑假作業優良獎勵統計彙整、獎狀繕打及發放。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 須配合學校需要,優先輪調總務處組長職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 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並且無限制調任情事。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含WORD、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 (四) 具有學校總務處各組組長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具有優先輪調本校總務處組長職務意願者。 (六) 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檢具文件及聯絡方式):請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於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現職人員: (一) 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下列證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容量限制10MB)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 報名表(請自行附上相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 男性需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8. 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無則免附) 9. 專長證明: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書或政府採購研習、訓練、經驗等證明(無則免附)。 10. 具結書 ●非現職人員:請檢附上述(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履歷自傳,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逕傳E-Mail:[email protected],並請以電話確認本校業已收受資料(人事室電話:02-87717890#213李小姐) (三) 履歷資料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時間及方式: (一)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依相關工作經驗、電腦操作能力及歷年考績等考量擇優參加甄選名單於114年4月10日(星期四)下班後於本校網站(https://www.thjh.tp.edu.tw/)公告,不另行通知。 (二) 甄選日期、時間:請應試者於1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40分前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上午9時開始甄試,逾時者視同放棄,面試順序依報名收件編號依序進行面試。 (三) 甄選方式:口試,包括表逹能力及工作熱忱、對擬任職務熟悉度(公務基本知能)、溝通協調能力、儀容舉止及禮節及其他(人格特質)。 (四) 參加甄選人員如甄選成績未達80分者,得予以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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