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3/27
刊登起迄日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工作內容 1. 財產(含動產、不動產)之登錄、使用管理。 2. 管有不動產管理維護。 3. 國有財產使用查核事宜。 4. 財產、物品盤點作業及庫房管理。 5. 本處建築物火竊保險。 6. 委外人力專案採購作業。 7. 宿舍使用維護管理及零星修繕工程。 8. 本處管有建物與各辦公建物公共安全申報及消防安全檢查、保險與改善建議(含消防設備購置等) 9.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1、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502楊技士或分機300何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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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財產(含動產、不動產)之登錄、使用管理。 2. 管有不動產管理維護。 3. 國有財產使用查核事宜。 4. 財產、物品盤點作業及庫房管理。 5. 本處建築物火竊保險。 6. 委外人力專案採購作業。 7. 宿舍使用維護管理及零星修繕工程。 8. 本處管有建物與各辦公建物公共安全申報及消防安全檢查、保險與改善建議(含消防設備購置等) 9.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1、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502楊技士或分機300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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