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護理師

公告日 114/03/28
刊登起迄日 114/03/27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國立中央⼤學學務處衛保組(桃園市中壢區中⼤路300號)
工作內容 一、校園傷病處置及緊急救護。 二、學校衛生行政相關工作。 三、規劃及辦理校園健康促進活動。 四、健康檢查招標、學生團體保險招標及相關申請事宜、缺點矯治追蹤及特殊疾病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師(三)級護理師。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三、取得學士學位後,須於區域醫院以上之內、外科病房工作3年以上,另具急診、加護病房經驗者尤佳。 四、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資格(檢附訓練結業證書)尤佳。 五、具EMT1、ACLS、BLS等相關急救訓練證照者尤佳。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報名操作⽅式請參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連結「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並同時【上傳】下列3項資料: 1、最後⼀筆銓敘部審定函。 2、最近⼀年考績通知書。 3、於區域醫院以上之內、外科病房工作3年以上之服務證明。(如另具急診、加護病房經驗相關證明亦可提供) 4、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資格訓練結業證書/英檢或多益/其他急救訓練相關證照證明。 ★★★上傳注意事項 : 4項資料敬請合併成1個PDF檔案再上傳,檔名請繕打: 姓名_備審資料 二、另請於報名期限內,E-MAIL填畢之國立中央⼤學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報名表檔案請詳⾒本職缺公告附件)⾄本校⼈事室專任⼈員謝⼩姐(電⼦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3-4227151分機57765)。 ★★★郵件注意事項 : 信件主旨及報名表檔名請均繕打:【姓名_國立中央⼤學學務處衛保組護理師職缺報名表】,信件內請載明應徵者姓名、聯絡電話。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擇優錄取正取2名,並得增列候補2⾄4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 ,如無適當⼈選,得從缺。 (如有本職缺⼯作內容相關疑問,請洽03-4227151分機57271,國立中央⼤學學務處衛保組劉護理師)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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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央大學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校園傷病處置及緊急救護。 二、學校衛生行政相關工作。 三、規劃及辦理校園健康促進活動。 四、健康檢查招標、學生團體保險招標及相關申請事宜、缺點矯治追蹤及特殊疾病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以醫事人員任用在案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之現職師(三)級護理師。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三、取得學士學位後,須於區域醫院以上之內、外科病房工作3年以上,另具急診、加護病房經驗者尤佳。 四、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資格(檢附訓練結業證書)尤佳。 五、具EMT1、ACLS、BLS等相關急救訓練證照者尤佳。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一、報名操作⽅式請參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連結「現職公務⼈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並同時【上傳】下列3項資料: 1、最後⼀筆銓敘部審定函。 2、最近⼀年考績通知書。 3、於區域醫院以上之內、外科病房工作3年以上之服務證明。(如另具急診、加護病房經驗相關證明亦可提供) 4、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資格訓練結業證書/英檢或多益/其他急救訓練相關證照證明。 ★★★上傳注意事項 : 4項資料敬請合併成1個PDF檔案再上傳,檔名請繕打: 姓名_備審資料 二、另請於報名期限內,E-MAIL填畢之國立中央⼤學外補甄選報名表WORD檔(報名表檔案請詳⾒本職缺公告附件)⾄本校⼈事室專任⼈員謝⼩姐(電⼦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3-4227151分機57765)。 ★★★郵件注意事項 : 信件主旨及報名表檔名請均繕打:【姓名_國立中央⼤學學務處衛保組護理師職缺報名表】,信件內請載明應徵者姓名、聯絡電話。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擇優錄取正取2名,並得增列候補2⾄4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 ,如無適當⼈選,得從缺。 (如有本職缺⼯作內容相關疑問,請洽03-4227151分機57271,國立中央⼤學學務處衛保組劉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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