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地政事務所
書記
| 公告日 | 114/03/2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8 ~ 114/04/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西螺地政事務所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地政 |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縣市 | 雲林縣 |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址:雲林縣西螺鎮中山路66號 聯絡電話:05-5870672(人事室張小姐) |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地政登記相關業務(曾辦理登簿校對經驗者尤佳)。 2.辦理相關便民服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地政職系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2.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上傳(請將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5年考績資料(5)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3.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西螺地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登記相關業務(曾辦理登簿校對經驗者尤佳)。 2.辦理相關便民服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地政職系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任用資格。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2.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個人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上傳(請將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現職派令。(4)最5年考績資料(5)最近一次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其他特殊事蹟資料(如專業證照、採購證書等)。 3.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連絡電話、手機號碼。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初審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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