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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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民政災防課(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 |
工作內容 | 1.公墓及納骨堂管理。 2.殯葬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汽車及機車駕照。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品德操守良好。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完成線上或紙本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1.線上報名: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或將報名資料寄送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紙本報名:請將報名資料寄達新北市金山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約僱人員」職缺。 (二)報名應繳交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謹供身分查驗使用) 4.汽車及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5.其他經歷或專長證照影本。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僱用。 (六)月薪: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7,800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費用。 (七)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2)24985965分機20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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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公墓及納骨堂管理。 2.殯葬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汽車及機車駕照。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品德操守良好。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截止日前完成線上或紙本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1.線上報名: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或將報名資料寄送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紙本報名:請將報名資料寄達新北市金山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約僱人員」職缺。 (二)報名應繳交下列資料: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謹供身分查驗使用) 4.汽車及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5.其他經歷或專長證照影本。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報名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本所檢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僱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僱用。 (六)月薪: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7,800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費用。 (七)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2)24985965分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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