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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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8 ~ 114/04/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280薪點、月支薪額37,800元)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
工作內容 | (一)主辦志工業務及協辦檔管、研考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
聯絡方式 | 一、應備文件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助理員職缺」,將「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書表下載」自行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另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類科增列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依序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人事室林小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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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280薪點、月支薪額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主辦志工業務及協辦檔管、研考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助理員職缺」,將「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書表下載」自行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或簽名)各1份,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另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二、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類科增列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依序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人事室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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