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技士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5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工作內容 1、碼頭、防波堤漁港外廓設施、護岸及閘門之規劃側設及管理。 2、水域設施(航道急泊地)疏浚與維護。 3、港區道路、停車場、照明燈、漁具整理場、導航設備等修護。 4、漁港修護費、工程預算書及經費審核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1、請先至本縣人才資料庫(http://humandb.cyhg.gov.tw/add.aspx)填寫相關資料。 2、報名日期截止前(113年11月22日止)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新進人員切結書(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yhg.gov.tw/News.aspx?n=FCC220F41EEE0856&sms=B79CBCF119ACD4FF-縣府徵才-職缺內容下載檔案) 、英語檢定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63侯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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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1、碼頭、防波堤漁港外廓設施、護岸及閘門之規劃側設及管理。 2、水域設施(航道急泊地)疏浚與維護。 3、港區道路、停車場、照明燈、漁具整理場、導航設備等修護。 4、漁港修護費、工程預算書及經費審核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資格者,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聯絡方式

1、請先至本縣人才資料庫(http://humandb.cyhg.gov.tw/add.aspx)填寫相關資料。 2、報名日期截止前(113年11月22日止)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新進人員切結書(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yhg.gov.tw/News.aspx?n=FCC220F41EEE0856&sms=B79CBCF119ACD4FF-縣府徵才-職缺內容下載檔案) 、英語檢定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3、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63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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