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28
刊登起迄日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6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中心研考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請提供學歷證明)。 (二) 略瞭解採購業務尤佳。 (三) 未具雙重國籍之本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四)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假日出勤。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免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機關取得履歷資料(詳附件)。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依教育部訂頒之規定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在離職證明、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英語能力證明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請依序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人事李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557。 (三) 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合、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四) 本次徵才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六) 本職缺月支報酬以3等220薪點估算,折合新臺幣29,7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中心研考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請提供學歷證明)。 (二) 略瞭解採購業務尤佳。 (三) 未具雙重國籍之本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四)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假日出勤。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免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機關取得履歷資料(詳附件)。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依教育部訂頒之規定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在離職證明、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英語能力證明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請依序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人事李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557。 (三) 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合、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四) 本次徵才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六) 本職缺月支報酬以3等220薪點估算,折合新臺幣29,7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