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
約聘人員
公告日 | 114/03/2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銓敘部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
工作內容 | (一)公務人員銓審、考績案件之審查。 (二)一般性、綜合性文書資料處理。 (三)其他人事業務相關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公共行政或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二)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三)負責盡職,品德端正,具服務熱忱,任勞任怨。 (四)具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學士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4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劉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力、服務觀念、專業知能等予以考評,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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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銓敘部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公務人員銓審、考績案件之審查。 (二)一般性、綜合性文書資料處理。 (三)其他人事業務相關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公共行政或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二)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三)負責盡職,品德端正,具服務熱忱,任勞任怨。 (四)具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寫聯絡電話)、學士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於114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劉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力、服務觀念、專業知能等予以考評,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次徵才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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