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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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8 ~ 114/04/0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804614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 |
工作內容 | 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持有證明文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輸入能力。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錄事)」字樣,並於114年4月8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4樓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已列入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五等考試任用計畫)。 4.甄選方式: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月酬標準: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050,配合調薪後另計) 7.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5543708吳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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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持有證明文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輸入能力。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錄事)」字樣,並於114年4月8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高雄巿鼓山區明誠3路586號4樓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已列入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五等考試任用計畫)。 4.甄選方式: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月酬標準:約僱三等230薪點(折合新臺幣31,050,配合調薪後另計) 7.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7-5543708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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