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幫工程司
公告日 | 114/03/28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2樓(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
工作內容 | 1、辦理民族路共同管道修繕工程。 2、辦理共同管道通盤檢討。 3、辦理共同管道設計審查、維護管理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轉任公務人員銓審有案者,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4、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先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履歷及簡歷)確認,並上傳以下相關資料掃描檔(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最近一筆派令。 (2)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8)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證明文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報名事項洽詢:黃先生 電話:07-3368333轉2479 *工作事項洽詢:陳課長 電話:07-2626888分機200 *注意事項: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4月1日出缺)。 2、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得另行辦理測驗),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 3、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備取人員候用,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7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民族路共同管道修繕工程。 2、辦理共同管道通盤檢討。 3、辦理共同管道設計審查、維護管理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轉任公務人員銓審有案者,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4、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先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履歷及簡歷)確認,並上傳以下相關資料掃描檔(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最近一筆派令。 (2)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8)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證明文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報名事項洽詢:黃先生 電話:07-3368333轉2479 *工作事項洽詢:陳課長 電話:07-2626888分機200 *注意事項: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4月1日出缺)。 2、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得另行辦理測驗),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 3、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備取人員候用,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