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技工

公告日 113/11/18
刊登起迄日 113/11/15 ~ 114/02/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桃竹苗水情中心(新竹縣莊敬南路201號)
工作內容 1. 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及庶務管理工作。 2. 公文檔案建檔、卷宗整理。 3. 協助會議前置作業、會議後整理 4. 協助工程勘評、複查、督導相關作業 5.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職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具備基本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聯絡方式 1. 薪資待遇: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 114年2月15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技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含自傳)(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資料影本。 (5)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4.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5.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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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4/02/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 協助收發文、公文傳遞、文書處理及庶務管理工作。 2. 公文檔案建檔、卷宗整理。 3. 協助會議前置作業、會議後整理 4. 協助工程勘評、複查、督導相關作業 5.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現職中央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具備基本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聯絡方式

1. 薪資待遇:官職等:工友俸點90-150;技工、駕駛俸點90-170(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核給)。 2. 一律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 114年2月15日止,以掛號寄至「新竹市北大路97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甄選技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 應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資料,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履歷表(含自傳)(如附件),並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資料影本。 (5)相關證照或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4. 面試: (1)書面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倘有逾期申請、資格不符、證件不齊及不符用人需求之情事,怒不受理,人員報名之資料不另退還。 (2)本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3)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正式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5. 本案聯絡人:秘書室葉小姐03-5322334轉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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