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課長

公告日 114/03/28
刊登起迄日 114/03/28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職稱 課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本所(臺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
工作內容 1.綜理本所農業觀光課業(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但不逾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且任現職滿1年以上並具相關工作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3.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或領導統御等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上開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簡要自述)。並請上傳附件資料: (1)二吋證件照(履歷表如有照片可免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各項證書影本(如:語言或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人選未符合本所需求標準,得予從缺。 3.本所宿舍尚有空房,惟須由本所總務視情形依申請序位安排之。 4.聯絡人:李先生,聯絡電話:089-862041轉134。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職稱

課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1.綜理本所農業觀光課業(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但不逾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且任現職滿1年以上並具相關工作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3.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或領導統御等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上開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含簡要自述)。並請上傳附件資料: (1)二吋證件照(履歷表如有照片可免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各項證書影本(如:語言或採購證照,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人選未符合本所需求標準,得予從缺。 3.本所宿舍尚有空房,惟須由本所總務視情形依申請序位安排之。 4.聯絡人:李先生,聯絡電話:089-862041轉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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