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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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8 ~ 113/11/2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區兵籍調查、役男抽籤、徵集入營相關作業。 二、本區役男戶役政資訊及兵役預算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1. 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聯絡電話:(02)2428-2101分機203,人事管理員章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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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區兵籍調查、役男抽籤、徵集入營相關作業。 二、本區役男戶役政資訊及兵役預算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聯絡電話:(02)2428-2101分機203,人事管理員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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