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技士

公告日 114/03/28
刊登起迄日 114/03/28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務處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營繕(電機及消防等)工程業務:規劃設計、工程發包、監造、履約管理及工程驗收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編列校園工程案件新興、修繕與年度預算修正,辦理工程圖說、規範審查、施工計畫書、品質計畫書、監造計畫書、安衛計畫書審查以及工程品質督工與查核作業等相關業務。 三、執行各校區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支援校園環境改善業務。 四、承辦營繕業務公文簽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具⼤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資料)。 三、公務⼈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四、具電機工程或職務相關之證照及專業訓練者尤佳。 五、具統整規劃、溝通協調及及公文寫作能力,並以熟諳營繕業務推動經驗者尤佳。 六、通過英文能力B1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七、無特考特⽤限制轉任情形,亦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政策,本職缺應徵作業⼀律採線上⽅式辦理。應徵⼈員請於114年4⽉14⽇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專業證照及專業訓練證明、英語能⼒證明等資料,完整上傳⾄⾏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確認已授權⾏政院⼈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 二、請註明⽩天聯絡電話、⼿機號碼及電⼦郵件信箱帳號;先⾏書⾯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證件不⿑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獲遴⽤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所送公務⼈員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者,⼀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項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 五、本職缺實際從事營繕電機工程之專業人員,適用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 六、聯絡⼈:總務處營繕組李⼩姐、聯絡電話:02-7749-194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營繕(電機及消防等)工程業務:規劃設計、工程發包、監造、履約管理及工程驗收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編列校園工程案件新興、修繕與年度預算修正,辦理工程圖說、規範審查、施工計畫書、品質計畫書、監造計畫書、安衛計畫書審查以及工程品質督工與查核作業等相關業務。 三、執行各校區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支援校園環境改善業務。 四、承辦營繕業務公文簽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電機工程職系任⽤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 ⼆、具⼤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資料)。 三、公務⼈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四、具電機工程或職務相關之證照及專業訓練者尤佳。 五、具統整規劃、溝通協調及及公文寫作能力,並以熟諳營繕業務推動經驗者尤佳。 六、通過英文能力B1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七、無特考特⽤限制轉任情形,亦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聯絡方式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政策,本職缺應徵作業⼀律採線上⽅式辦理。應徵⼈員請於114年4⽉14⽇前,將公務⼈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專業證照及專業訓練證明、英語能⼒證明等資料,完整上傳⾄⾏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確認已授權⾏政院⼈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 二、請註明⽩天聯絡電話、⼿機號碼及電⼦郵件信箱帳號;先⾏書⾯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證件不⿑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獲遴⽤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所送公務⼈員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者,⼀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項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5個⽉內有效。 五、本職缺實際從事營繕電機工程之專業人員,適用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 六、聯絡⼈:總務處營繕組李⼩姐、聯絡電話:02-7749-194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