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3/28
刊登起迄日 114/03/28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南區萬年路167號
工作內容 1.辦理全校營繕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相關事宜暨工程管理及進度填報。 2.負責場地租借事宜、會議場所布置及其他庶務有關業務暨工友管理考核暨臨時人員簽約、管理、考核暨其他相關業務。 3.各項公物修繕督導及災害預防安全維護暨美化、綠化、環保有關事務工作暨值日夜人員之管理指派、門禁管理督導等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者。 3.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具採購專業證照(採購實務經驗尤佳)。 5.諳電腦操作、公文處理知能、事務管理法規等法令規定,並具綜合行政專業技能及一般事務相關經驗且任事積極主動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6.具服務熱忱、工作態度積極、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且具良好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分配、遷調及調整。
聯絡方式 檢具文件:一、請檢附:(一)最近1次派令(二)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銓審函(三)考試及格證書(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9年至113年)、獎懲資料(109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五)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六)其他證件(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防火管理人講習練、身心障礙人員手冊,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二、報名時間及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114年4月2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並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三、甄試方式:審查有關學經歷證明佔30%、面試佔70%,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四、預計於收件截止後3日以電話通知資格合格名單及甄選時間。另請依排定甄選時間前20分鐘抵達本校指定場地,未按排定時間或未到場者以棄權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參加甄選面試者請持身分證正本及相關應徵文件正本以供查驗。五、錄取公告: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錄取公告查詢,另以電話通知正取錄取人員,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七、報名人員之應徵資料,如有為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八、錄取人員報到時,請依職業安全法檢附體格檢查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全校營繕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相關事宜暨工程管理及進度填報。 2.負責場地租借事宜、會議場所布置及其他庶務有關業務暨工友管理考核暨臨時人員簽約、管理、考核暨其他相關業務。 3.各項公物修繕督導及災害預防安全維護暨美化、綠化、環保有關事務工作暨值日夜人員之管理指派、門禁管理督導等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須符合109年1月16日施行之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者。 3.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具採購專業證照(採購實務經驗尤佳)。 5.諳電腦操作、公文處理知能、事務管理法規等法令規定,並具綜合行政專業技能及一般事務相關經驗且任事積極主動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6.具服務熱忱、工作態度積極、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且具良好溝通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分配、遷調及調整。

聯絡方式

檢具文件:一、請檢附:(一)最近1次派令(二)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銓審函(三)考試及格證書(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9年至113年)、獎懲資料(109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五)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六)其他證件(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防火管理人講習練、身心障礙人員手冊,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資料若提供填寫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概由當事人負責)。二、報名時間及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應徵人員於114年4月2日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之「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個人簡歷並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個人簡要自述務必登打,路徑:我的履歷→個人簡要自述→個人簡要自述登打作業),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前開應檢附證件資料。三、甄試方式:審查有關學經歷證明佔30%、面試佔70%,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四、預計於收件截止後3日以電話通知資格合格名單及甄選時間。另請依排定甄選時間前20分鐘抵達本校指定場地,未按排定時間或未到場者以棄權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參加甄選面試者請持身分證正本及相關應徵文件正本以供查驗。五、錄取公告: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錄取公告查詢,另以電話通知正取錄取人員,未錄取者則不另行通知。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七、報名人員之應徵資料,如有為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八、錄取人員報到時,請依職業安全法檢附體格檢查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