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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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8 ~ 114/04/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消防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 |
工作內容 | (一) 工作內容:辦理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 雇用期限:自雇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三) 月支薪酬:薪點280,月薪新台幣37,800元。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 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肯虛心學習。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四)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經歷或證照等證明文件 (二) 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約用人員」,並於114年4月1日下班(17:30)前,將所需資料郵寄或寄送自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張先生收(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接受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或視訊)、筆試,錄取名單將公布於花蓮縣政府網站及花蓮縣消防局網站。 (五) 連絡電話:03-8462119#3210 張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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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消防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 工作內容:辦理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 雇用期限:自雇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三) 月支薪酬:薪點280,月薪新台幣37,800元。
資格條件
(一)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 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肯虛心學習。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四)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經歷或證照等證明文件 (二) 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約用人員」,並於114年4月1日下班(17:30)前,將所需資料郵寄或寄送自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張先生收(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接受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或視訊)、筆試,錄取名單將公布於花蓮縣政府網站及花蓮縣消防局網站。 (五) 連絡電話:03-8462119#3210 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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