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
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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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 |
職稱 | 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 |
工作內容 | 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 (二)具有護理師證書。 (三)代理期間需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辦妥執業登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寄至本校或送達本校人事室(220102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證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須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請簽名或蓋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印於A4同一頁)。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5.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付)。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請依A4紙張規格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 (四)本職缺係預估缺代理本校護理師自113年11月25日至114年2月4日止請假期間所遺業務,倘其請假人員於受聘期間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支給報酬:6等3階312薪點,月支新臺幣 42,12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02-26869727分機150;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健康中心: 02-26869727分機30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113/11/07~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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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5 ~ 113/11/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
職稱
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 (二)具有護理師證書。 (三)代理期間需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辦妥執業登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寄至本校或送達本校人事室(220102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證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須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請簽名或蓋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印於A4同一頁)。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5.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付)。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請依A4紙張規格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 (四)本職缺係預估缺代理本校護理師自113年11月25日至114年2月4日止請假期間所遺業務,倘其請假人員於受聘期間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支給報酬:6等3階312薪點,月支新臺幣 42,12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02-26869727分機150;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健康中心: 02-26869727分機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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