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3/2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28 ~ 114/04/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五等(A630030土木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 |
| 縣市 | 雲林縣 |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
| 工作內容 | 1.建設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為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 2.有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規親等任用限制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者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
| 聯絡方式 | 一、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影本請親自簽名,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 )17:30前以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建設課約僱人員職務」】。 二、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當日,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三、薪資標準:五等28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7,800元。 四、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6972005轉103人事室。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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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五等(A630030土木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建設課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為相關科系畢業或具相關工作經驗。 2.有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規親等任用限制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者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一、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影本請親自簽名,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 )17:30前以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建設課約僱人員職務」】。 二、僱用期間: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當日,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三、薪資標準:五等28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7,800元。 四、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6972005轉10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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