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3/29
刊登起迄日 114/03/28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縣臺東市寶桑路24號
工作內容 協助主計室及長官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3.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案內約僱人員實際離職日期為114年6月20日或代理原因消滅當日。 (二)薪資標準: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4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2.因公出差旅費報支。 (三)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正本2.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以上影本)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請於114年4月2日前將履歷及相關證件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950006台東市寶桑路24號人事室收,以郵戳或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4.聯絡電話:089-34531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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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分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協助主計室及長官交辦事項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情事。 3.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案內約僱人員實際離職日期為114年6月20日或代理原因消滅當日。 (二)薪資標準: 1.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4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2.因公出差旅費報支。 (三)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履歷表(含自傳)正本2.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以上影本)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請於114年4月2日前將履歷及相關證件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950006台東市寶桑路24號人事室收,以郵戳或電子郵件寄送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4.聯絡電話:089-34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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