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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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8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環境部 |
職稱 |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法制處)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本部訴願業務、其他交辦事項(電腦文書處理、視訊會議及網際網路操作)。 (二) 本職務係辦理本部人員請假期間所留業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受聘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助)。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預計至115年7月17日止,本部得依業務實際需求,延長或縮短職務代理時間。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法律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 經司法官特考或律師高考考試及格者得優先考量。 (三)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律師證照、身心障礙證明 等)。 (二)線上應徵: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328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4萬4,28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法制處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95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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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本部訴願業務、其他交辦事項(電腦文書處理、視訊會議及網際網路操作)。 (二) 本職務係辦理本部人員請假期間所留業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受聘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助)。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預計至115年7月17日止,本部得依業務實際需求,延長或縮短職務代理時間。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法律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 經司法官特考或律師高考考試及格者得優先考量。 (三)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律師證照、身心障礙證明 等)。 (二)線上應徵: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328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4萬4,28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法制處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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