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契約人員

公告日 114/03/29
刊登起迄日 114/03/28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職稱 契約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工作內容 1.農村及防災道路系統之勘查、設計及執行。 2.農村生活環境改善工程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 3.農村整體景觀風貌工程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水土保持、土木、水利、大地、景觀、環境、生態等相關學系畢業。 2.具有服務熱忱、電腦操作及公文作業能力。 3.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自傳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3)其他相關證照資料(無則免),請於自傳欄末註明應徵「農村建設科契約人員職務」、(4)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2.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依學經歷、證照、專長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及現場測驗,並備取候補2人,依序遞補原公告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應徵人員如不符所需,本分署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資料由本分署逕行銷毀。 4.本職缺薪資每月新臺幣36,530元。 5.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212-5285分機16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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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職稱

契約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農村及防災道路系統之勘查、設計及執行。 2.農村生活環境改善工程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 3.農村整體景觀風貌工程之勘查、規劃、設計及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水土保持、土木、水利、大地、景觀、環境、生態等相關學系畢業。 2.具有服務熱忱、電腦操作及公文作業能力。 3.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1)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自傳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3)其他相關證照資料(無則免),請於自傳欄末註明應徵「農村建設科契約人員職務」、(4)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2.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依學經歷、證照、專長及其他指定條件擇優通知面試及現場測驗,並備取候補2人,依序遞補原公告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應徵人員如不符所需,本分署可斟酌情況決定錄取名額從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資料由本分署逕行銷毀。 4.本職缺薪資每月新臺幣36,530元。 5.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2212-5285分機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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