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竹北高級中學
書記
公告日 | 11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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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28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竹北高級中學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竹北市中央路3號(國立竹北高級中學)。 |
工作內容 | 一、學生出缺席資料彙整、登錄(含缺曠核對、預警通知等)。 二、學生點名單、請假單、獎懲登錄。 三、點名單印製。 四、獎懲委員會、德行審查會、服儀委員會、學生事務會議召開行政業務。 五、性平案件行政業務(含資料管理)。 六、每學期代理導師名單資料彙整。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二、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且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列甲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且能配合工作或職務調整者。 五、具備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與職務相關之文書編輯處理者。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不可空白)(2)現職派令(3)最近1筆銓審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8)其他相關證件(無則免附),合併掃描為PDF檔案後上傳。 (三) 未完整上傳或填寫者,視為書面審查不符合資格;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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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28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竹北高級中學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一、學生出缺席資料彙整、登錄(含缺曠核對、預警通知等)。 二、學生點名單、請假單、獎懲登錄。 三、點名單印製。 四、獎懲委員會、德行審查會、服儀委員會、學生事務會議召開行政業務。 五、性平案件行政業務(含資料管理)。 六、每學期代理導師名單資料彙整。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者。 二、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且最近5年考績至少3年列甲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四、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且能配合工作或職務調整者。 五、具備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與職務相關之文書編輯處理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請將(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不可空白)(2)現職派令(3)最近1筆銓審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8)其他相關證件(無則免附),合併掃描為PDF檔案後上傳。 (三) 未完整上傳或填寫者,視為書面審查不符合資格;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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