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 | 114/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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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農業技術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189號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果蔬糧作之果瓜實蠅等重要害蟲監測、生態與整合管理策略相關研究。 (二)協助開發智慧農民病蟲害影像與問答系統。 (三)作物害蟲非化學防治或昆蟲病原微生物資材暨應用技術開發。 (四)協助農民害蟲防治諮詢服務及植物診療師訓練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農業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 (三)具農業昆蟲相關工作與主持農業科技計畫經歷者尤佳。 (四)具備執行農民蟲害診斷鑑定諮詢輔導業務能力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請於報名截⽌⽇前進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證照、語言能力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 及擬應徵職務工作項目之工作計畫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來所甄選(未提出工作計畫書者,視為審查不合格),必要時得舉行測驗。甄選成績未達錄用標準者,不予錄用。未錄用者,不另通知。 (三)聯絡⼈:⼯作內容洽石先生04-23317609,其他內容洽黃⼩姐04-2331722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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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負責果蔬糧作之果瓜實蠅等重要害蟲監測、生態與整合管理策略相關研究。 (二)協助開發智慧農民病蟲害影像與問答系統。 (三)作物害蟲非化學防治或昆蟲病原微生物資材暨應用技術開發。 (四)協助農民害蟲防治諮詢服務及植物診療師訓練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農業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 (三)具農業昆蟲相關工作與主持農業科技計畫經歷者尤佳。 (四)具備執行農民蟲害診斷鑑定諮詢輔導業務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請於報名截⽌⽇前進入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 3 年考績通知書、證照、語言能力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 及擬應徵職務工作項目之工作計畫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來所甄選(未提出工作計畫書者,視為審查不合格),必要時得舉行測驗。甄選成績未達錄用標準者,不予錄用。未錄用者,不另通知。 (三)聯絡⼈:⼯作內容洽石先生04-23317609,其他內容洽黃⼩姐04-2331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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