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竹東高級中學
行政組員
公告日 | 114/03/3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 |
職稱 | 行政組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追蹤輔導及復學工作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追蹤輔導及復學工作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法規命令修訂、發布及中途離校學生通報及召開中途離校輔導聯繫會議、業務研習等相關業務。 四、辦理「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法規修訂、中輟業務聯繫會議及「教育部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維護、功能增修事宜。 五、辦理全國中輟業務傳承研討會暨表揚大會等相關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 10 年以上)。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 三、具法律、行政作業背景者尤佳。 四、具有身心障礙者身分尤佳。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規定情事之一者。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包含 Word、Excel、Power Point 等。 |
聯絡方式 | 一、工作報酬:具有學士學位每月報酬新臺幣35,120元、具有碩士學位每月報酬新臺幣40,165元(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給;如遇軍公教待遇調整,配合異動金額)。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一律以電子郵件寄送,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將收件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註明甄選行政組員報名履歷。如有疑義請洽詢電話:(04)3706-1326 陳小姐。 三、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一)報名表一份。(詳見甄選簡章,請詳填各項資料並黏貼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障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甄選方式: (一)日期:擇期通知參加面試。 (二)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方式:面試(面試時,可提供個人學經歷及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五、甄選結果: (一)甄選作業完成後,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瀏覽。 (二)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證件不實、資格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行政組員
114/02/07~114/02/12
|
公告日期
114/03/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竹東高級中學
職稱
行政組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高級中等學校中途離校學生追蹤輔導及復學工作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追蹤輔導及復學工作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法規命令修訂、發布及中途離校學生通報及召開中途離校輔導聯繫會議、業務研習等相關業務。 四、辦理「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法規修訂、中輟業務聯繫會議及「教育部全國國民中小學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維護、功能增修事宜。 五、辦理全國中輟業務傳承研討會暨表揚大會等相關事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 10 年以上)。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持國外學歷者請附經驗證之證明及中文翻譯本)。 三、具法律、行政作業背景者尤佳。 四、具有身心障礙者身分尤佳。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 3 點規定情事之一者。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包含 Word、Excel、Power Point 等。
聯絡方式
一、工作報酬:具有學士學位每月報酬新臺幣35,120元、具有碩士學位每月報酬新臺幣40,165元(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給;如遇軍公教待遇調整,配合異動金額)。 二、報名方式、時間、地點:一律以電子郵件寄送,即日起至 114 年 4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將收件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註明甄選行政組員報名履歷。如有疑義請洽詢電話:(04)3706-1326 陳小姐。 三、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一)報名表一份。(詳見甄選簡章,請詳填各項資料並黏貼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障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甄選方式: (一)日期:擇期通知參加面試。 (二)地點:國教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方式:面試(面試時,可提供個人學經歷及相關資料供委員參考)。 五、甄選結果: (一)甄選作業完成後,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瀏覽。 (二)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證件不實、資格不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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