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組員

公告日 114/03/31
刊登起迄日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正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文學院歷史系)
工作內容 一、系所課程安排、學生選課、輔系、雙主修、轉系、畢業生資格審核及「藝術與文物」學分課程等相關學務。 二、系所各項招生考試、碩博班新生報到、遞補作業及研究生學科考、學位考試等相關學務。 三、安排召開系務會議、課程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及相關法規研擬與修訂。 四、校務、行政會議等校內外工作報告撰擬。 五、系所與境內外學術單位合作簽約事宜。 六、系所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七、系所畢業生流向調查。 八、校務資料庫填報作業及國科會各項計畫彙整作業。 九、辦理各項學術演講、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性活動相關事務。 十、辦理系所評鑑(品保)相關工作。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投影片製作及資訊處理。 四、認真負責、積極主動、細心且與師生溝通具備耐心。 五、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應徵。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應徵資料。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並按順序掃描成單一檔案上傳系統: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倘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三、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如未達3人時,得延長本次甄選公告期限。原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仍保留其資格。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候用期間3個月。 六、如有報名疑問,請洽人事室陳小姐(05-2720411分機181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3/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正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一、系所課程安排、學生選課、輔系、雙主修、轉系、畢業生資格審核及「藝術與文物」學分課程等相關學務。 二、系所各項招生考試、碩博班新生報到、遞補作業及研究生學科考、學位考試等相關學務。 三、安排召開系務會議、課程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及相關法規研擬與修訂。 四、校務、行政會議等校內外工作報告撰擬。 五、系所與境內外學術單位合作簽約事宜。 六、系所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七、系所畢業生流向調查。 八、校務資料庫填報作業及國科會各項計畫彙整作業。 九、辦理各項學術演講、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性活動相關事務。 十、辦理系所評鑑(品保)相關工作。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投影片製作及資訊處理。 四、認真負責、積極主動、細心且與師生溝通具備耐心。 五、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應徵。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應徵資料。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並按順序掃描成單一檔案上傳系統: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倘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三、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如未達3人時,得延長本次甄選公告期限。原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仍保留其資格。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候用期間3個月。 六、如有報名疑問,請洽人事室陳小姐(05-2720411分機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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