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組員
公告日 | 114/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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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中正大學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文學院歷史系) |
工作內容 | 一、系所課程安排、學生選課、輔系、雙主修、轉系、畢業生資格審核及「藝術與文物」學分課程等相關學務。 二、系所各項招生考試、碩博班新生報到、遞補作業及研究生學科考、學位考試等相關學務。 三、安排召開系務會議、課程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及相關法規研擬與修訂。 四、校務、行政會議等校內外工作報告撰擬。 五、系所與境內外學術單位合作簽約事宜。 六、系所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七、系所畢業生流向調查。 八、校務資料庫填報作業及國科會各項計畫彙整作業。 九、辦理各項學術演講、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性活動相關事務。 十、辦理系所評鑑(品保)相關工作。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投影片製作及資訊處理。 四、認真負責、積極主動、細心且與師生溝通具備耐心。 五、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應徵。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應徵資料。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並按順序掃描成單一檔案上傳系統: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倘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三、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如未達3人時,得延長本次甄選公告期限。原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仍保留其資格。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候用期間3個月。 六、如有報名疑問,請洽人事室陳小姐(05-2720411分機1811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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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中正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一、系所課程安排、學生選課、輔系、雙主修、轉系、畢業生資格審核及「藝術與文物」學分課程等相關學務。 二、系所各項招生考試、碩博班新生報到、遞補作業及研究生學科考、學位考試等相關學務。 三、安排召開系務會議、課程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及相關法規研擬與修訂。 四、校務、行政會議等校內外工作報告撰擬。 五、系所與境內外學術單位合作簽約事宜。 六、系所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七、系所畢業生流向調查。 八、校務資料庫填報作業及國科會各項計畫彙整作業。 九、辦理各項學術演講、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性活動相關事務。 十、辦理系所評鑑(品保)相關工作。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投影片製作及資訊處理。 四、認真負責、積極主動、細心且與師生溝通具備耐心。 五、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或原住民應徵。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應徵資料。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並按順序掃描成單一檔案上傳系統: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任「綜合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倘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三、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如未達3人時,得延長本次甄選公告期限。原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仍保留其資格。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候用期間3個月。 六、如有報名疑問,請洽人事室陳小姐(05-2720411分機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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