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約僱機電工務員
公告日 | 114/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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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清華大學 |
職稱 | 約僱機電工務員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校園內)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工程採購、修繕、監造、驗收等業務。 (二)工程督導與查核及補照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以上畢業,不限科系,理工科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及公文撰寫作業。 (三)具主動溝通協調、分析判斷之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請於114年4月7日前,檢具書面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依履歷表格式完整詳實登載並撰寫簡要自述)、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掛號郵寄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營繕組郭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 二、或是於114年月04日7日前將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 郭小姐,主旨請註明「應徵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_姓名」,並務必提供手機號碼及Email以利聯繫。 ■ 三、經書面審核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恕不退件。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職缺數增列候用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 五、聯絡電話:03-5715131分機31333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機電工務員
114/03/17~1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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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3/3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清華大學
職稱
約僱機電工務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程採購、修繕、監造、驗收等業務。 (二)工程督導與查核及補照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以上畢業,不限科系,理工科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及公文撰寫作業。 (三)具主動溝通協調、分析判斷之能力。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4月7日前,檢具書面資料-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依履歷表格式完整詳實登載並撰寫簡要自述)、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掛號郵寄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營繕組郭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 二、或是於114年月04日7日前將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 郭小姐,主旨請註明「應徵電機工程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_姓名」,並務必提供手機號碼及Email以利聯繫。 ■ 三、經書面審核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恕不退件。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職缺數增列候用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 五、聯絡電話:03-5715131分機31333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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