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技正

公告日 113/11/19
刊登起迄日 113/11/18 ~ 113/1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職稱 技正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農糧署東區分署宜蘭辦事處(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3號)
工作內容 (一)有機農戶驗證費及耕作獎勵金審核。 (二)有機及友善農業生產加工設備(含溫網室等)補助。 (三)有機及友善農業行銷業務。 (四)地區性農機及省工農機計畫補助推廣、大型農機補助案。 (五)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推動業務。 (六)農藥殘留監測及抽樣送檢。 (七)蜂産業管理業務。 (八)其他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三)具有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起3 個月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任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書函,編修「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簡要自述,行動電語丶住址丶 email 請務必正確),同時確認授權本分署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 (二)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三)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本分署公告甄選結果之翌日起算5 個月(本分署公告網址:https://erb.afa.gov.tw/) 。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洽本分署人事室王小姐,聯絡電話: 03-8523191#281 。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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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

職稱

技正

職系

農業技術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有機農戶驗證費及耕作獎勵金審核。 (二)有機及友善農業生產加工設備(含溫網室等)補助。 (三)有機及友善農業行銷業務。 (四)地區性農機及省工農機計畫補助推廣、大型農機補助案。 (五)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推動業務。 (六)農藥殘留監測及抽樣送檢。 (七)蜂産業管理業務。 (八)其他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三)具有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報名截止日起3 個月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 (六)具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服務熱忱、積極負責任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書函,編修「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簡要自述,行動電語丶住址丶 email 請務必正確),同時確認授權本分署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語言檢定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 (二)書面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 (三)除正取1名外,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本分署公告甄選結果之翌日起算5 個月(本分署公告網址:https://erb.afa.gov.tw/) 。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洽本分署人事室王小姐,聯絡電話: 03-852319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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