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聘用獸醫師(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01
刊登起迄日 114/04/01 ~ 114/04/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職稱 聘用獸醫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聘6等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0,76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工作內容 (一)動物保護推廣及宣導相關業務。 (二)寵物相關產業輔導與管理相關業務。 (三)狗運動公園及狗活動區管理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領有本國之獸醫師證書者。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本職缺月薪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0,76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職稱

聘用獸醫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聘6等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0,76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動物保護推廣及宣導相關業務。 (二)寵物相關產業輔導與管理相關業務。 (三)狗運動公園及狗活動區管理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領有本國之獸醫師證書者。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本職缺月薪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0,76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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