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
定期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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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政治大學 |
職稱 | 定期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及所屬宿舍區 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薪資:46,800元 |
工作內容 | 1.本校宿舍大型整修案橫向協調業務。 2.教育部新宿舍運動計畫撰寫與報部申請。 3.舍區輔導員業務督導暨教育訓練。 4.學生宿舍硬體設施改善規劃與協調。 5.學生宿舍設備修繕請修與小額採購。 6.性別友善宿舍業務推動。 7.指南宿舍落成後學生入住規劃。 8.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後並有三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具有碩士學位後並有二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博士學位。 2.專業技能:熟悉學校行政資訊系統操作、統籌企畫講座活動能力、撰寫正式公文與平面文字能力,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統計報表製作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具備策略思維解決問題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
聯絡方式 | 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備註: 1.本案係定期約用人員,聘期起聘日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爾後視考核狀況,1年1聘。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定期約用人員
114/02/26~114/03/17
|
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政治大學
職稱
定期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本校宿舍大型整修案橫向協調業務。 2.教育部新宿舍運動計畫撰寫與報部申請。 3.舍區輔導員業務督導暨教育訓練。 4.學生宿舍硬體設施改善規劃與協調。 5.學生宿舍設備修繕請修與小額採購。 6.性別友善宿舍業務推動。 7.指南宿舍落成後學生入住規劃。 8.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後並有三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具有碩士學位後並有二年工作資歷以上或博士學位。 2.專業技能:熟悉學校行政資訊系統操作、統籌企畫講座活動能力、撰寫正式公文與平面文字能力,具場地、宿舍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及統計報表製作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具備策略思維解決問題能力,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聯絡方式
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2-2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資格要求之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若為國外學歷,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通過),及相關之經歷(如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勞工保險個人投保明細等)與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8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徐廷芝小姐(分機62228),或寄送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封/主旨註明「應徵學務處住宿組定期約用人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備註: 1.本案係定期約用人員,聘期起聘日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爾後視考核狀況,1年1聘。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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