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4/0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田中鎮明慶街158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地政職系有案之之現職公務人員。 2.銓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有實際地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4.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請先連絡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應徵本職缺時,相關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資料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等證明文件(若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快速連結/徵才資訊/縣府徵才項下(網址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3,16)。 6. 聯絡電話:(04)8742622分機211人事陳先生。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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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田中地政事務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地政職系有案之之現職公務人員。 2.銓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有實際地政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4.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 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請先連絡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應徵本職缺時,相關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資料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等證明文件(若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電話訪談);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快速連結/徵才資訊/縣府徵才項下(網址https://person.chcg.gov.tw/latestevent/index?Parser=9,3,16)。 6. 聯絡電話:(04)8742622分機211人事陳先生。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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