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4/0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澎湖縣 |
工作地點 |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總務處(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 |
工作內容 | 1.本校改建勤毅樓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理工科系畢業。 2.具工程、採購相關工作經驗、曾辦理政府機關、學校辦理查核金額工程採購案件者尤佳,請附參與工程實績紀錄或證明。 3.熟悉Word、Excel、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 4.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
聯絡方式 | 1.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履歷表(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資料【詳如上開資格條件(二)】影本,於114年4月14日(一)下午17點前親送或掛號逕寄至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國立馬公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程管理臨時人員職缺」,逾期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2.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註:服務成績考核優良者得以續僱,惟本職缺專案計畫至115年12月31日屆止,該計畫結束時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並依規定終止契約)。另本案視經費決定是否續聘,若無經費,則年底結束時人員應無條件解僱。 3.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需要候補2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薪資待遇:月薪35, 120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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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馬公高級中學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內容
1.本校改建勤毅樓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理工科系畢業。 2.具工程、採購相關工作經驗、曾辦理政府機關、學校辦理查核金額工程採購案件者尤佳,請附參與工程實績紀錄或證明。 3.熟悉Word、Excel、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 4.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履歷表(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資料【詳如上開資格條件(二)】影本,於114年4月14日(一)下午17點前親送或掛號逕寄至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369號,國立馬公高級中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工程管理臨時人員職缺」,逾期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不予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2.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註:服務成績考核優良者得以續僱,惟本職缺專案計畫至115年12月31日屆止,該計畫結束時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並依規定終止契約)。另本案視經費決定是否續聘,若無經費,則年底結束時人員應無條件解僱。 3.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需要候補2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薪資待遇:月薪35, 120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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