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專案助理
公告日 | 1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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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
工作內容 | 1.土木建築工程興建及修繕相關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管理及驗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學以上建築、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2.熟悉政府採購程序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3.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書、安全衛生管理等工程相關證照尤佳。 |
聯絡方式 |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案助理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案助理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 (1)以碩士學歷應徵者,月薪4萬1,010元起支。 (2)以大學學歷應徵者,月薪3萬2,646元起支。 (3)另具營繕專長者,經本校新制助教及約用人員考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簽奉校長核定,得加給職務加給最高上限3,500元。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5.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6年底止,惟專案結束時該職缺應即解僱。另每年辦理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次年度是否續聘之主要依據。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專案助理
114/03/03~114/03/12
|
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土木建築工程興建及修繕相關規劃、設計、發包、施工管理及驗收。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建築、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2.熟悉政府採購程序及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3.具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證書、安全衛生管理等工程相關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1.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下載「約用人員應徵簡歷資料表」後依式填寫,請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案助理職務」,並於郵件內文附註聯絡電話,以電子郵件傳至[email protected]。 2.另請將「約用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亦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教職員聘任用、遷調自行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中譯本)、相關工作及檢定證明文件影本,寄至本校人事室張先生收,連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507,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案助理職務」姓名及聯絡電話,郵寄者及親送者請於公告截止日當天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3.薪資: (1)以碩士學歷應徵者,月薪4萬1,010元起支。 (2)以大學學歷應徵者,月薪3萬2,646元起支。 (3)另具營繕專長者,經本校新制助教及約用人員考核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簽奉校長核定,得加給職務加給最高上限3,500元。 4.試用期:3個月。關說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紙本資料亦不退還。擇優通知面試。 5.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6年底止,惟專案結束時該職缺應即解僱。另每年辦理工作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次年度是否續聘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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