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書記

公告日 114/04/01
刊登起迄日 114/03/31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521彰化縣北斗鎮大道里學府路50號)
工作內容 (一)小額採購。 (二)勞健保、勞退金作業。 (三)水電費、電話費、ADSL費支付等作業。 (四)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綠色採購及優先採購作業。 (五)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相關業務。 (六)配合巡檢校園環境及器具設備,辦理相關修繕所需之採購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調任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誠及良好的溝通能力。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如 word、excel 及網路資訊應用處理等。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職者。
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4-8882224轉251周主任、252楊小姐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應附之表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現場或郵寄報名者恕不受理:請於114年4月9日(星期三)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審函(含職系調整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8)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文書處理證照等。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經書面初審合格者,面試名單將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17:00以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pthc.chc.edu.tw/home );請留意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並請於上傳報名表件後自行隨時瀏覽最新公告。 (五)甄選簡章詳如下方附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小額採購。 (二)勞健保、勞退金作業。 (三)水電費、電話費、ADSL費支付等作業。 (四)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綠色採購及優先採購作業。 (五)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相關業務。 (六)配合巡檢校園環境及器具設備,辦理相關修繕所需之採購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限具有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調任委任第1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誠及良好的溝通能力。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如 word、excel 及網路資訊應用處理等。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職者。

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4-8882224轉251周主任、252楊小姐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應附之表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現場或郵寄報名者恕不受理:請於114年4月9日(星期三)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審函(含職系調整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8)其他證明文件:例如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文書處理證照等。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四)經書面初審合格者,面試名單將於114年4月11日(星期五)17:00以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pthc.chc.edu.tw/home );請留意本校網站公告不另行個別通知,並請於上傳報名表件後自行隨時瀏覽最新公告。 (五)甄選簡章詳如下方附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