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博物館
約僱人員(四等)

公告日 114/04/01
刊登起迄日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
職稱 約僱人員(四等)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館各展覽館及行政辦公室。
工作內容 (一)統籌展館觀眾服務各項工作,含巡場、觀眾諮詢、總機服務、現場秩序維護、公用設備租借與維護、介面協調溝通、問題處理與通報等。 (二)統籌展館票務管理各項工作,含售票、統計與驗票等。 (三)協辦教育推廣相關事宜(含觀眾研究統計分析、團體參觀、公共服務學習生管理、志工業務、展覽及活動推廣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能配合假日上班及接受輪班者。 (三)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英語等外語口說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約僱4等職務薪點250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

職稱

約僱人員(四等)

職系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統籌展館觀眾服務各項工作,含巡場、觀眾諮詢、總機服務、現場秩序維護、公用設備租借與維護、介面協調溝通、問題處理與通報等。 (二)統籌展館票務管理各項工作,含售票、統計與驗票等。 (三)協辦教育推廣相關事宜(含觀眾研究統計分析、團體參觀、公共服務學習生管理、志工業務、展覽及活動推廣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能配合假日上班及接受輪班者。 (三)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英語等外語口說能力。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約僱4等職務薪點250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