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博物館
約僱人員(五等)
公告日 | 1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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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博物館 |
職稱 | 約僱人員(五等)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館各展覽館及行政辦公室。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博物館展覽推廣活動及導覽,文化平權、環境教育、藏品活化等專案規劃及執行。 (二)協辦科技應用、社群行銷等各項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有專案活動規劃、執行、團隊合作及獨立作業能力,並能配合假日上班者及接受輪班者。 (三)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公文繕打及處理流程。 (四)具良好表達能力,具備外語口說能力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約僱5等職務薪點280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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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3/31 ~ 114/04/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
職稱
約僱人員(五等)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博物館展覽推廣活動及導覽,文化平權、環境教育、藏品活化等專案規劃及執行。 (二)協辦科技應用、社群行銷等各項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有專案活動規劃、執行、團隊合作及獨立作業能力,並能配合假日上班者及接受輪班者。 (三)具備微軟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公文繕打及處理流程。 (四)具良好表達能力,具備外語口說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登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專長、自傳等),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工作經歷或訓練等證明文件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逾期報名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約僱5等職務薪點280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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