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科員
公告日 | 1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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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01 ~ 114/04/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 |
工作內容 | (一)臺中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管理。 (二)自償性債務及舉借及償還計畫控管。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 (三)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五) 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填寫「簡要自述」或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662侯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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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臺中市軌道建設發展基金管理。 (二)自償性債務及舉借及償還計畫控管。 (三)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 (三)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五) 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4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未填寫「簡要自述」或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網站。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本案聯絡人:04-22289111分機61662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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