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股長

公告日 114/04/01
刊登起迄日 114/04/01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秘書室
工作內容 (一) 綜理文書、研考、土地管理及法制相關業務。 (二) 審核文稿、代表出席或主持會議。 (三) 督導主任秘書會報相關業務。 (四) 填寫推動公文e化實施計畫。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綜合行政相關類科及格者。 (三)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年4月15日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行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照片、自傳及聯絡電話)】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A.最高考試及格證書、B.最高學歷證書、C.最近1筆派令、D.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E.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F.最近3年獎懲資料、G.各項證書(例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則免附)】,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593001轉3911)。 (二)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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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長
114/03/07~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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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01 ~ 114/04/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綜理文書、研考、土地管理及法制相關業務。 (二) 審核文稿、代表出席或主持會議。 (三) 督導主任秘書會報相關業務。 (四) 填寫推動公文e化實施計畫。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綜合行政相關類科及格者。 (三)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轉調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年4月15日前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請務必先行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正確(含照片、自傳及聯絡電話)】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A.最高考試及格證書、B.最高學歷證書、C.最近1筆派令、D.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E.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F.最近3年獎懲資料、G.各項證書(例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則免附)】,並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27593001轉3911)。 (二)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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