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文山幼兒園
定期契約代理教保員

公告日 113/11/19
刊登起迄日 113/11/18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文山幼兒園
職稱 定期契約代理教保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詳簡章
工作內容 詳簡章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各款情事。 (三)留職停薪中之教師、教保員與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四)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科、學位學程畢業或國內外一般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取得其輔系證書或學分學程者。2.具備幼兒園教保員資格。 (五)具備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若無至遲應於任職後其代理期間二分之一日數内完成,且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六)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始得報名。
聯絡方式 一、簡章公告網址:本園網址:https://www.wsdn.tp.edu.tw/ 二、簡章下載:甄選簡章請自行於期限內逕至上述網站下載,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 三、報名方式:檢附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四段105巷1號,聯絡人劉組長,電話:2939-5526分機12)。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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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8 ~ 113/11/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文山幼兒園

職稱

定期契約代理教保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詳簡章

工作內容

詳簡章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各款情事。 (三)留職停薪中之教師、教保員與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四)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科、學位學程畢業或國內外一般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取得其輔系證書或學分學程者。2.具備幼兒園教保員資格。 (五)具備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之訓練證明。若無至遲應於任職後其代理期間二分之一日數内完成,且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六)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始得報名。

聯絡方式

一、簡章公告網址:本園網址:https://www.wsdn.tp.edu.tw/ 二、簡章下載:甄選簡章請自行於期限內逕至上述網站下載, 報名表請自行下載列印。 三、報名方式:檢附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四段105巷1號,聯絡人劉組長,電話:2939-5526分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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